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银山支行所有的位于本市东山区东川路1之2号801房房屋(属测量2205图15幅156-162地号)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证字第28465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已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此声明有异议,请在刊登之日起30天内,提交相关证据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声明。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山支行。代理人:叶慧丹。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