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鲁正春所有的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暨大苏州苑36栋202房屋(属测量2411图12幅12地号)证字第940004530号房地产权证(08版),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所有的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暨大苏州苑36栋202房屋(属测量2411图12幅12地号)字第940003538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已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此声明有异议,请在刊登之日起30天内,提交相关证据向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声明。声明人:鲁正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代理人:谭敏谦2011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