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静所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路262号2404房房屋(属测量D2507图3幅2地号)第5081912号房地产证已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此声明有异议,请在刊登之日起30天内,提交相关证据向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声明。声明人:余静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