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芹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芳村区东■北路合兴苑20号302房(属测量1110图9幅16地号)的房地产证(权证号码:196750号)已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此声明有异议,请在刊登之日起30天内,提交相关证据向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书面提出。特此声明。声明人:梁国芹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