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公告
广东三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为广东三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存续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荣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广东三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债务拟由分立后的三家公司分别承担。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对该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放弃其权利,本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严先生,电话:0757-22803563广东三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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