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兹有客户陈少晖(身份证号码:4405821983120),于2011年12月3日缴交了认购广东纵横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纵横公寓”1403单元的定金,但至今未完成其余认购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现通知该客户于2012年3月9日前,到纵横公寓销售中心办妥所有认购手续,否则我司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