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广州市大文豪发展有限公司声明就关于我司(广州市大文豪发展有限公司)承租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新中国大厦三楼(部分)商铺事宜,严正发表如下声明:
1、我司是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新中国大厦三楼的合法承租方,根据我司与各业主所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我司在合同期满时拥有优先承租权。
2、我司在承租期内严格按《场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履行自身义务,并投入大量公司资源予以管理及发展,获得一致好评。我司诚挚希望能与各业主在长期良好合作的前提下继续统一承租,并已就具体条款积极与各业主进行磋商中,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3、无论采用任何手段破坏我司形象的行为,皆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司始终秉持诚实信用、和平共赢的宗旨,以最大的诚意与各业主方协商,并给予最大能力支持,同时亦绝不容许任何第三方无视商业道德和客观事实,损害我司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广州市大文豪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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