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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声明人:杨贤卫,男,1962年05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2196205253210,住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康寿街10号404房。胡家美,女,1964年10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6410280049,住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康寿街10号404房。我们(杨贤卫、胡家美)是杨荟茜(女,1996年04月0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11199604094827)的法定监护人。以杨贤卫、胡家美、杨荟茜的名义购买了坐落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号骏威广场内桂苑E座11-B房(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19059、0300019060、0300019061)的房产,但因杨荟茜未满18周岁法定年龄,未具备自行决定买卖上述房屋的权利。现因生活和教育所需,我们决定将上述房屋出售,并保证:上述房屋出售后所得的款项用于杨荟茜生活和教育用途,不挪作他用,否则,愿意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杨贤卫 胡家美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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