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声明公告 广告登报 南方日报登报 南方都市报登报
站内搜索:
广州 深圳 东莞 佛山 惠州 珠海 中山 江门 茂名 清远 河源 韶关 湛江 梅州 汕头 潮州 揭阳 肇庆 云浮 阳江
杨贤卫声明
发布日期:2013-11-16
             声  明

  声明人:杨贤卫,男,1962年05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2196205253210,住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康寿街10号404房。胡家美,女,1964年10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6410280049,住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康寿街10号404房。我们(杨贤卫、胡家美)是杨荟茜(女,1996年04月0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11199604094827)的法定监护人。以杨贤卫、胡家美、杨荟茜的名义购买了坐落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号骏威广场内桂苑E座11-B房(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19059、0300019060、0300019061)的房产,但因杨荟茜未满18周岁法定年龄,未具备自行决定买卖上述房屋的权利。现因生活和教育所需,我们决定将上述房屋出售,并保证:上述房屋出售后所得的款项用于杨荟茜生活和教育用途,不挪作他用,否则,愿意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杨贤卫 胡家美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客服中心
登报热线: 020-37608422
  13539997225
QQ客服①: 2069057645
QQ客服②: 1447992058
QQ客服③: 875163372
微信号:13539997225
邮  箱:2069057645@qq.com

常见问题 >> 更多
发布媒体

首 页  |  声明公告  |  广告登报  |  报纸广告  |  报社登报
广州市同创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广东报纸广告发布网   粤ICP备08103961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63号
QQ客服1
QQ客服2
QQ客服3
QQ客服4
QQ客服5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