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花纤体(上海)健身有限公司拖欠中信广场403C单元租金,我司已于2013年12月19日发函贵司解除合同,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该物业腾空交还我司并前来处理欠费及其他相关事宜,逾期我司将把物业内剩余物品转移至他处,因此所致之一切责任,由贵司自行承担。熊谷蚬壳发展(广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