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黄印同志:你在“佛山市一”进修期已于2014年4月结束。根据《进修协议》你应回院工作,但至2014年6月10日止,仍未见你回院。医院多次向你发出通知,均联系不上,医院只能通过报刊的方式再次向你发出通知。医院要求你于2014年6月20日前回院工作,否则我院将按进修协议约定处理,特此声明。
佛山市三水区金本民信医院
2014-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