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4年5月30日经广州市鹏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全体股东同意深圳市大兆达实业公司与深圳市万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鹏达集团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广州恒兆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广东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