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谢国珍,你于2014年1月底因春节放假回家,至今未返回我公司上班。公司多方尝试,均未与你取得联系。你的行为已构成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请你于2014年7月20日前与公司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7-69608001,13971112989),否则我司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敬请有知道该同志去向的,及时告知我司。特此通告。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