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黄秋: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你自2015年1月28日13时30分至今都没有到公司上班,电话也无法联系。由于你既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也没有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本公司书面通知你,请你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你自动离职,单方解除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广州泰翔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