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公告
经股东会决议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拟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在保留原公司的基础上分立成立为原公司和“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新闻报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分立新公司),分立前后股东及股权比例均保持不变。由原股东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和分立新公司。二位股东对原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清晰并经股东认可。原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和“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新闻报业培训中心”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对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各债权人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原公司钟伟联系,联系电话:020-81163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