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庄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恒阳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联合公告 2016年8月20日,东莞庄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庄士”)与广州恒阳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恒阳”)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东莞庄士已将其对湖南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汉业”)所享有的债权1)本金人民币27,750,138.92元;2)本金人民币5,568,902.67元,及相关利息、逾期利息等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与湖南汉业之间就债务清偿事宜达成协议、法院裁判文书等相关法律性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予广州恒阳。 东莞庄士与广州恒阳现联合公告要求湖南汉业及相关承接债务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州恒阳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湖南汉业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广州恒阳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要求湖南汉业及相关承接债务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前往广州恒阳协商还款事宜。 广州恒阳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601-CB09房;联系电话:【020-8484 8913】;联系人:【黄生】 特此公告。 东莞庄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恒阳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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