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场通告
龙观德、龙杰鸿:
我方赖亚保、文辉作为珠海市香洲区海虹路29号东区大厦第五层的权利人《土地证号为:(1997)04020500058》,现正式告知你方:
因你方与我方从未签订租赁协议和缴纳租金,你方于2014年起非法占用我方物业东区大厦第五层至今,现我方已经出租了东区大厦第五层给他人,限你方于2021年5月7日前搬离,并自行清理室内物品,否则我方将视为无主物品并进行清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请你方自行负责,我方保留追究你方责任!
通告人:赖亚保、文辉
通告日期: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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